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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2024-02-05 12:18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0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于 2023 年 07 月 0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及 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持有本公司股份 38,139,244 股(占本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10.29%)的股东宁波趵朴富通资产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趵朴富通")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144,410 股(占本 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3.55%)。 2024 年 01 月 26 日,公司收到趵朴富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 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01 月 26 ...
保龄宝: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8 11:37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S&P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 At 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100006 电话 (Tel):(8610)65288888 传真 (Fax):(8610)65226989 网址 (Web):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 (E-mail):splf@splf.com.cn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保 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 ...
保龄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08 11:3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议事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时;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 者直接向 ...
保龄宝: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月)
2024-01-08 11:3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一月 1 | 目 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一节 | 董事 21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4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 | 第九章 ...
保龄宝: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
2024-01-08 11:3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 ...
保龄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8 11:37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4-00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 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 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8 日下午 14:00。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19,446,210股, 占公司 ...
保龄宝:保龄宝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月)
2024-01-08 11: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保龄宝生物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 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 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保龄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21 09:1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 立董事备案》(以下简称"《8 号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 ...
保龄宝: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3-12-21 08: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基本情况:为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有效控制原料价格风 险,锁定经营成本和利润,增强抗风险能力,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在任一时点金额不超过 6500 万元,预计任 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4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审议程序: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 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积极 落实套保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股票代码:002286 股票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23-053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作为国 ...
保龄宝: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21 08:43
除上述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相关规定,结合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 |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 | | 时会议: | 时会议: | |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 (三)监事会提议时; | (三)监事会提议时; | |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 |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