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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08: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该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 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
兴民智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08: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 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 任召集人 ...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08: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 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 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兴民智通: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08: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年 12 月 1 | 录 | | --- | | 目 |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股份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股东 8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4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董事 24 | | 第二节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2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监事 34 | | 第二节 监事会 35 | | 第三节 监事会决议 37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会 ...
兴民智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08:1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 ...
兴民智通: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到期未续签的公告
2023-12-06 03:46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 到期未续签的公告 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 协议》,四川盛邦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5%) 转让给青岛丰启,并将其持有的 123,848,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19.96%)表决 权委托给青岛丰启行使。 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享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0%,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魏翔先生(后变更为现实际控制人赵丰先生)成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保障交易完成后青岛丰启的控股股东地位,四川盛邦与青岛丰启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约定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与《表决权委 托协议》同日生效,有效期为自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据此,本协议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 到期。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在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在约定的一致 行动事项上,均充分遵守了一致行 ...
兴民智通(00235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比上年同 期增减 年初至报 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 告期末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元) 189,111,8 13.50 199,057,2 ...
兴民智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3-10-20 08:5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3-09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长高赫男先生提名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 选人刘磊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刘磊先生(简历见附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 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磊先生未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传 真:0535-8886708 电子邮箱:liul ...
兴民智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0 08:56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认为:刘磊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焕平、胡社教、刘丽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作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 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经审阅刘磊先生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刘磊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高 管聘任程序符合《 ...
兴民智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0-19 10:5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新希望大道二段 158 号 29 栋 6 单元 2 层 239 号 声 明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