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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内容及其持续变更 进程: (一)拟 ...
海新能科: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24年04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 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监事王旭瀑女士主持了此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旭瀑女士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由其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
海新能科: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4 10:34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24】第 0081 号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目 录 | | | 页次 | | --- | --- | --- | | 一 、 | 专项审核报告 | 1-2 | | 二 、 | 附 表 | 3-4 | 委托单位: 北 京 海 新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 普 通 合 伙 )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 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20 ...
海新能科: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第三十一条 党支部充分发挥政 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公司要 |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充分发挥政 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公司要 | | 1 |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 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 | | |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 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 | | | 费。 | 费。 | | 2 |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 会。党总支书记 名、党支部书记 1 2 | | | | 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 |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 | | | 别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 | 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 | | | | 党组织。党组织委员会经党员大会选 | | | 名,其他支委成员若干名。同时,党 | 举产生。上级党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 | | | 总支按规定设立纪检委员。党总支书 | 以任命党组织书记。 | | | 记由公司党员负责人担任。 | | | | 第三十 ...
海新能科: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年04月 | 目录 | | --- | | 【报告说明】 | 2 | | --- | --- | | 【公司简介】 | 3 | | 【综 述】 | 4 | |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 5 | | 二、职工权益保护 | 10 | |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12 | | 四、安全管理与环境保护 | 16 | | 五、可持续发展 | 20 | | 六、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 | 21 | 【报告说明】 本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写而成。 本报告是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股票代码:300072) 发布的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是海新能科2023年度履行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的真实反映。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 【公司简介】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成立于1997年,2010 年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300072),是北京 ...
海新能科:分、子公司管理办法(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对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与 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结构 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 参股子公司两类: (一)控股子公司包括: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2、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 未达到 50% ...
海新能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 | | 为依法规范北京三聚 第一条 | 为依法规范北京海新能 第一条 | | |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 |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 | | | 为,防范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 | 财务风险,健全内部控制,提高公司 | | | 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 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 | | 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 |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3 | 法 ...
海新能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问答以及有关 政策法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的信息披露以真实披 ...
海新能科: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和《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 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进行 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024 年 04 月) (二) 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财务会计报告 编制过程中的行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海新能科: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24 日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页眉: | 页眉: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 | 2 | 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 | |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海新 | | |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三聚环保 |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定期 | | | "公司"或"本公司") 定期报告及 |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 | | | 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 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 | | | 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 送和使用管理的规范性,确保 | | | 的规范性,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 | 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内幕交易, | | 3 | 免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