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ZC(3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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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程: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6-14 10:25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4-042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6 月 6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 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 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鉴于《问询函》中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完善, 公司于 2024 年 6 ...
*ST中程: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6-06 11:27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8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4 年 6 月 6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 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 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 ...
*ST中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补充公告
2024-05-31 09:41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中程 公告编号:2024-040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时对相关资产予以转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 计差错更正暨资产转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以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关于青岛中程的年报问询函
2024-05-27 08:04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28 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1.年报显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和信所")对你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 意见,保留意见涉及内容为:公司菲律宾光伏项目合同资产 账面余额 11.76 亿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6.54 亿元,账面价值 5.22 亿元。和信所未能就公司未来能够收 取光伏项目合同对价 5.22 亿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作出调 整。公司董事崔明寿、司伟认为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中,和信 所应就菲律宾光伏项目应计提减值的具体金额给予明确意 见,因此不予认可该保留意见,但崔明寿、司伟在董事会决 1 议中对《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投赞同票。年报显示,"基于公司提供的中介机构评估 报告和专项意见、备忘录等的专业意见,审计委员会及独立 董事同意公司 2023 年的资产减值处理。"公司菲律宾光伏 项目已 ...
*ST中程: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3 11:15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4-038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纪国先生。 6、会议的 ...
*ST中程:2023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23 11:15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中资中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 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 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对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就本 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文件: 1. 公司 ...
*ST中程: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5-23 11:1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4-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子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 的承诺事项。其董事会秘书及副总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1 月 2 日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对赵子明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聘任新的 董事会秘书之前,公司董事会指定公司财务总监郭陆鹏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郭陆鹏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8004136; 邮箱:hengshunzqb@188.com;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赵子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子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子明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高管职务 ...
*ST中程: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5-07 12:19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ST 中程 公告编号:2024-037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特别提示: 1、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4 年 5 月 6 日、2024 年 5 月 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对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 等内容进行了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一季度报 告》相关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521.44 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 ...
青岛中程: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
2024-04-28 08:37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05 号 | 目 | 录 | 页 | 码 | | --- | --- | --- | --- | |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1-2 | | |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3-4 |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青岛中程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2023 年 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35 号)(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 求编制扣除情况表。该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 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 性、合法性及完整性。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05 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委托, 在审计 ...
青岛中程: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2)
2024-04-28 08:37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07 号 | | | 一、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 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二、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关于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07 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 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该专项说明中所述贵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涉及 2017 至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我们对 2017 至 2022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差 错更正情况进行鉴证并发表鉴证结论。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