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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与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信息报告义务人 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
青岛中程: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0 10:21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3-045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公允反映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 2023 年前三季度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 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同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合同资产、商誉 是否减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近况的研讨判断,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 拟对预 ...
青岛中程: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 接占用公司的资金和资源,公司不得以预付刊播费、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资金、 资产和资源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第五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
青岛中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0 10:21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开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 编制的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青岛中程: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突发 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给公司 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者可能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 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重要参 股公司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 紧急事件处置。 第二章 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公司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 包括(但 ...
青岛中程: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规范 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 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未公开信息的 相关人员,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所有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正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本公司内部 报送、编制、审批期间的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 ...
青岛中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 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 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规则第八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
青岛中程: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企业管理,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 和完善,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会计法》和其他相 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所有员工共同实施的, 为了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保护资产的安全、 完整,防范、规避经营风险,防止欺诈和舞弊,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具有控制职能的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 制措施的总称。 第三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应当达到以下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 执行和监督机制,逐步实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 (七)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四条 公司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 环节。建立的内部控制时,应当 ...
青岛中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中资 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必须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 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青岛中程: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0 10:21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 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