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EASA(300215)
icon
Search documents
电科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06 10:35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成员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 ...
电科院(30021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4 16:0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74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口是 ☑否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 | --- | --- | --- | --- | --- | | | | 增减 | | 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2,142,288.07 | -10.92% | ...
电科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8:41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7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 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和审议事项逐项认真审议,共有五名监事通过现场表决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经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
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4 08:4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 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 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八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 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1、第五 ...
电科院: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3-10-12 10:36
陈凤林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前珠路 5 号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7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许冬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冬冬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相应辞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职务。其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许冬冬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许冬冬先生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冬冬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直系亲属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此外,许冬冬先生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 ...
电科院: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3-10-11 09:54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9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不适用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在认定"被告未按规定给予原 告10日期限决定是否召集会议,且在半数以上董事进行书面推举前即确定由宋静 波召集和主持会议,存在一定瑕疵……、决议中载明投票结果存在瑕疵……"等 事实后,仍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公告编号:2023-017)。 而后原告认为一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程序存在瑕疵,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该次董事会应予以重新召开,故向江苏省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5 民终6916号。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董事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上的轻微瑕疵并不足以对 决议产生实质影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 ...
电科院: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2023-09-22 12:37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8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91 号)。 公司与简恒自 2009 年开始,签署了多份《法律顾问团专项服务合同》、《聘 请律师合同》;其中《法律顾问团专项服务合同》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近五年 每年均有签署,《聘请律师合同》则在有诉讼需求时另行签署。根据《法律顾问 团专项服务合同》约定,公司法务部的组建及运营均由简恒负责,简恒成立的法 律顾问团在公司法务部提供日常法律服务。服务的范围包括:1)法律问题咨询 服务;2)拟订、审阅、修改各类法律文书;3)为公司重要问题提供综合性法律 报告;4)参加或代表公司参加重要谈判,并拟定意向书、协议、合同等相关法 律文书;5)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并拟订会议纪要、决议等 ...
关于电科院的关注函
2023-09-19 10:32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 291 号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发现公司公章 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显示,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 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务办公室 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 司董事长因业务需要自行保管所持的公司公章编号完全一 致。你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公司董事宋静波、原监事 陈凤亚、现任监事李卫平、成燕玲、原总经理李杰、现任副 总经理何秀明向公安机关表示对上述事项不知情。我部对此 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说明仲文良在你公司任职的具体情况,包括担任的 具体职务、职责范围、任职期间等,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时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 1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在 2023 年 9 月 22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 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2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 ...
电科院:关于重启公司印章的公告
2023-09-18 13:01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启公司印章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管理 层进行工作交接,现公司的公章(编号:3205000552991)、合同专用章(编号: 3205000552995)、法人章(编号:无)已移交至公司,并安排专人进行保管,目 前公司相关印章可正常使用。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落实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 年 7 月)第十四条,公司取回公章时,《印章临时使用办法》(2023 年 7 月)终止 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
电科院:关于发现公司公章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3-09-18 12:58
关于发现公司公章被伪造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3-06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现有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落实公司印 章管理制度,积极通过其他法律手段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风险提示及声明 目前尚未发现该伪造公章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已在进行该伪造公章 使用情况的调查,若发现未经审议或授权的重要盖章文件,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 情况。对于此前所有和本公告所涉事实相抵触或相冲突的所有文件(若有),公 司均不予认可,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追究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 损失。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形成新的管理层团队。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新老管理层交接整理公司资料及物品时,于公司法 务办公室仲文良处发现一枚涉嫌伪造的公司公章,该公章的尾号与公司董事长因 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