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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300767)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家有 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 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同时审计委员会的召 集人应当为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
震安科技(3007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 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 常召开负有诚 ...
震安科技(3007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为了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 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 执行,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 ...
震安科技(300767) -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霍文营)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霍文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 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按要求积极出席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 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霍文营先生:1963 年 5 月 18 日生,1985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大 学本科学历。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即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缺席或授权委托他 人出席的情况。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 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通过购买、合作、联营、 兼并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收益的行为(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 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12个月, 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治理 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 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云南省证监局、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 以书面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终结后,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沟通审计工作小 组的人员组成、审计计划、 ...
震安科技(300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 的债务风险。未经有权批准,公司不得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 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 ...
震安科技(30076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履 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会 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负责办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 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设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 开展工作。董事会办公室应配备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事务代表等。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 ...
震安科技(3007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正案)
2025-04-18 11:4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正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震安减震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将可能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 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 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