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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不 幸逝世,现任董事会成员由 7 名变为 6 名,未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但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 和独立董事人数。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 意提名于海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于海涌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若于海涌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获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其将 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机构及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 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可持续 ...
奇德新材(30099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6:00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5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 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其 中:董事饶德生、独立董事谢泓和独立董事甘露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 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原独立董事章明秋先生不幸逝世,现任董事会成员由 7 名变为 6 名, ...
奇德新材(300995)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1-23 16:0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项是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决 策此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 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 ...
奇德新材(3009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为 A 股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并具有良好 ...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1-23 16:00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受股东大会的 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负责,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
奇德新材(30099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1-23 16: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