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Newonder Special Electric (301120)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活动 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 (二)对于必须发生且需披露之关联交易,须遵循"诚实信用、如实披露"的 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进行判断,遵循"实质重 ...
新特电气: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8 11:07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6 日(现场会议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 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 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 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处理工作 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 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便于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 条 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管理。 公 ...
新特电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8 11:07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勇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席光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 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 董 事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一节 | | 监 事 31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2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一节 | | 财务会计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企业资金良性循环,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 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 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前及时通知公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 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新特电气:新特电气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08 11:0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八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 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