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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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4-09-23 12:37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 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 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 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 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 上发行")相结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2024-09-23 12:3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 〔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 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 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
强邦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23 12:33
致: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委托,就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参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强 邦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进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 (以下简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09-23 12:33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9 月7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4〕51 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 "主承销商"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 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 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保荐人 ...
强邦新材: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2024-09-22 12:3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4,00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51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 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 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 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00.0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 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6,0 ...
强邦新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4-09-12 12:38
审计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4]200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 | 1-7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8-9 | | 3 | 合并利润表 | | | 10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11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12-14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 15-16 | | 7 | 母公司利润表 | | | 17 | | 8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 18 | | 9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19-21 | | 10 | 财务报表附注 | | | 22-157 | 审 计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 ...
强邦新材(001279) -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2024-09-12 12:3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 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的说明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 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相关 制度,充分维护投资者的相关利益,具体如下: (一)健全的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方式及内容, 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生效及实施。该制度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标准、部门设置和披露流程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明确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二)明确股东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 公司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 的权利及履行相关权利的程序。股东的权利包括:依 ...
强邦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4-09-12 12:3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 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 3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公司上市的目的 1、公司通过上市提升品牌形象、吸引优秀人才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印刷版材制造商之一,自 2010 年成立以来一直从 事感光材料在印刷版材方面的研 ...
强邦新材:公司章程(草案)
2024-09-12 12:3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2022 年 2 月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份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 第十二章 附则 43 | 英文名称: 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 Ltd. 股份公司以中文名称为其法定名称。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为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37号,邮政编码为242299。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 公司于【注册日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 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安 ...
强邦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1月-6月)
2024-09-12 12:34
审阅报告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00Z038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 内 | 容 | 页码 | | --- | --- | --- | --- | --- | | 1 | 审阅报告 | | | 1-2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 3 | | 3 | 合并利润表 | | | 4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 5 | | 5 | 资产负债表 | | | 6 | | 6 | 利润表 | | | 7 | | 7 | 现金流量表 | | | 8 | | 8 | 财务报表附注 | | | 9-112 | 审 阅 报 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200Z0387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