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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 至8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
海新能科: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技术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技术发展规划和技 术决策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 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技术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技术规 划和技术决策进行研究,为公司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技术委员会由 5-7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技术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至少两名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命。当主任委员不能 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既 ...
海新能科: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 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公司董事办公 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三条 公司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
海新能科: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序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号 | | | | 1 | 页眉: | 页眉: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 | 第一条 宗旨 | 第一条 宗旨 | | | 为规范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 | 为规范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 |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 | |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 |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 | | |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 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 | | | 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决策, | 效率及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 3 |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 ...
海新能科: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 0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海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汇报沟通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和财务总监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 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 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 ...
海新能科: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0:3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2023 年度 目 录 审 计 报 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227 号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能科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新能科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海新能科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 页次 | | --- ...
海新能科: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三 | | | | 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海新能源 | | |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 | | | 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 | 举董事、监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 | | 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 | | 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 | 股东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根据 | | | 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 | 3 |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
海新能科: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哲铭)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尽 责、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姜哲铭先生,独立董事,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 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 事务所,2009年12月至 ...
海新能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 | --- | --- | --- | | |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 |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 |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 | |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 | |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三聚 | 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海新能源科技 | | | 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 |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 | |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 | 特制定本制度。 | | |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 |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 |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 | | 4 | 度第二十八条规 ...
海新能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4年04月)
2024-04-24 10:34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 页眉: | 页眉: | | 1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 2 |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三聚环保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北京海新能 | | |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 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 | "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 | | |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 | |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 | |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 | | 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 | |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 | 3 | 息披露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