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CXN(3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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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成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为其下属公司许昌华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4 13:09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8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与公司 | 业务 | 债权人 | 融资金额 | 融资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关系 | 类型 | | | 期限 | 说明 | | 许昌华晶新 能源科技有 | 河南中原金 太阳技术有 | 公司全 资孙公 | 融资 租赁 | 招商局融资 租赁(天津) | 不超过 3,100 万元 | 10 年 | 无 | | 限公司 | 限公司 | 司 | | 有限公司 | | | | | 合计 | - | - | - | - | 不超过 3,100 万元 | - | - | 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为其下属公 司许昌华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 此次对外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 ...
易成新能: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2024-08-14 13:09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 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平煤神马")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 基")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煤光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易成新能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阅 公司提供的关于资产评估机构和本次资产评估的相关材料,现就本次交易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
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2024-08-14 13:07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尽 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 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 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本独立财务顾问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以下无正文) 中原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
易成新能: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4-08-14 13:07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守正创新审字 202400485 号 河南守正创新 (普通合伙) 日 目 录 | 项 日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4 | | 合并利润表 | 6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8 | | 资产负债表 | 11 | | 利润表 | 13 | | 现金流量表 | 14 |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5 | | 财务报表附注 | 17 |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金水东路交叉口 绿地新都会9号楼9层906 电话: 0371-65335617 65335627 审计 报 告 守正创新审字 202400485 号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材料")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4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 年 1-4 月、 ...
易成新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08-14 13:0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 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 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光 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北京亚太联华评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评估") 对标的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公司董事 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 后,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进行核查,说明如下: 本次评估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 价的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 1 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 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 ...
易成新能: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河南旭业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4 13:07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096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河南旭业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立日期:2022 年 07 月 05 日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南 省旭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旭业")流动资金需求,河南旭业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借款 1,000 万元,公司拟为上述 1,000 万元银行贷款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 被担保方 | 与公司 | 业务 | 债权人 | 贷款金额 | 贷款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关系 | 类型 | | (人民币) | 期限 | | 说明 | | 河南省旭业供应 |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 南中原金太阳技术 | 银行 | 兴 业 银行 股 份 有限 | 1,000 万元 | 1 | 年 | 无 | | 链管理有 ...
易成新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8-14 13:0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 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第三十条规定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 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 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 以现金方式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 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
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08-14 13:0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向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出售所持有的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 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光伏")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中原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 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是否适用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 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绿能、储能、碳材料产业,本次交易拟出售从事高 效单晶硅电池片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平煤隆基, ...
易成新能: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2024-08-14 13:07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本 报 告 依 据 中 国 资 产 评 估 准 则 编 制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24)第 374 号 北 京 亚 太 联 华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二O二 四 年 八 月 八 日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西顺城街 46 号 邮编:100035 网址:www.apvchina.cn 电话:010-88312680 传真:010-88312675 | 声 明 | 1 | | --- | --- | |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 |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 5 | | 二、评估目的 | 6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7 | | 四、价值类型 | 11 | | 五、评估基准日 | 11 | | 六、评估依据 | 11 | | 七、评估方法 | 14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4 | | 九、评估假设 | 26 | | 十、评估结 ...
易成新能: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8-14 13:0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 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中原证券受易成新能委托,担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事宜的 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本次交易的申报 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做出如下声明: 1、独立财务顾问与本次资产重组各方当事人均无任何利益关系,就本次交 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2、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均向本独立财务顾问提供了出具本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7、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财务顾问报 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财务顾问报告做出的任何解释和说明,未经本独立财务顾 问书面同意,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