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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 ...
欣锐科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7-23 08:58
| | 可出席。 | | 席。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十 | …… | | 10 | 第五十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 | |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 | | | 三条 | | 四条 | | | | |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 | |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 | | 第七十 | …… | 第七十 | …… | | 11 | | (七)除本章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 | | (七)除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对外担保 | | | 六条 | | 七条 | | | | | 事项; | | 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 | | (四)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 | | 12 | 第七十 | ...
欣锐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名单和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 织实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 ...
欣锐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周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周五)14:30 在深圳市南 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欣锐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的董事 4 名,分别为任俊照、陈丽红、李玉琴、谭岳奇。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 8.4 亿元(含本 数)的理财产品。该 ...
欣锐科技:总经理工作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人员的行为, 确保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忠实地履行职责、勤 勉高效地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二条 本工作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总经理是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总控制的主管人员,是董事会决议的 执行者,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以 公司经营绩效对董事会负责。 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 董事会应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经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六条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 ...
欣锐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7 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8 | | 第一节 | 监事 2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9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0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0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4 | | 第三节 | ...
欣锐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4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该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3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420,103 股,发行价格为 36.33 元/股。根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
欣锐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7月)
2024-07-23 08:5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明确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相关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欣锐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3 08:58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 3370 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 3 号楼 35 层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现场表决方式出席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琼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 过 8.4 亿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