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ANGDONG HONGTU(0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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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12:28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 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广东鸿图一楼多媒体中心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但昭学 同意 336,493, ...
广东鸿图: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12:28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 (三)本次股东大会已在《股东大会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鸿图《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东鸿图")的 委托,指派刘云鹏律师、余方杰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广东鸿图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二〇二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广东鸿图《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广东鸿图: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说明
2023-11-27 04:02
况说明以及核查意见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6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 ...
广东鸿图: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1-23 03:48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5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接到股东肇庆市高要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国资") 以及肇庆市高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晟城投")函告,获 悉高要国资以及高晟城投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手续,具体 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 是否为第一 | 本次质押数 | 是否为 | 质押 | 质押 | | 本次质押占 | 本次质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名称 | 大股东及一 | 量(股) | 限售股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质权人 | 其所持股份 | 占公司总 | 用途 | | | 致行动人 | | | | | | 比例 | 股本比例 | | | 高要国资 | 否 ...
广东鸿图: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3:01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 一、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2 | | --- | --- | --- | | 二、 |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4 | | 三、 |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14 | | 四、 | 激励对象确定的合规性 | 16 | | 五、 |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7 | | 六、 |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18 | | 七、 | 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18 | | 八、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18 | | 九、 | 结论 | 19 | 致: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广东鸿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的委托,作为其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2023-11-15 13: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证券代码:00210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71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208号)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鸿图"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 ...
广东鸿图: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5 13:01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23-7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1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说明》以及经修订后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 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
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2023-11-15 13:0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二次修订稿) 为保证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 限售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 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本办法")。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公司相应考核办法具体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解除限售业绩考核条件 一、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 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 ...
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2023-11-15 13: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证券代码:002101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71号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国资函[2020]20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东鸿图"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情形。 ...
广东鸿图: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15 13: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证券代码:00210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1 月 一、释义 | 广东鸿图、本公司、 | 指 |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本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 | | | |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 | | | 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 授予日 | 指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 | 授予价格 | 指 |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 | 有效期 | 指 | ...